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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第一总河长、省总河长同意,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公布广东省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
广州、深圳等12市获优秀等次
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粤委办〔2018〕80号)等规定,经省综合评定,全省各市2022年度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其中广州、江门、深圳、佛山、茂名、珠海、中山、汕头、汕尾、云浮、清远、湛江等12市为优秀等次;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阳江、肇庆、潮州、揭阳等9市(按行政区划排序)为良好等次。省领导小组24个成员单位为优秀等次。全省148位地级以上市河长湖长为优秀等次。
老百姓关切的突出水问题是河湖治理“优先项”
广东河湖长制工作始终把解决老百姓关切的突出水问题作为河湖治理的“优先项”,持续开展河湖专项整治,累计整治“四乱”“碍洪”等问题3万多宗,连续5年开展一年两次的流域集中“清漂”,结合日常保洁,累计清理水面漂浮物2000万吨,各地努力实现“像管街道一样管河道”。
依托万里碧道打造幸福河湖“广东样板”
近年来,广东坚持系统治理、水岸联动,依托万里碧道打造幸福河湖“广东样板”。2022年,广东建成碧道2273公里,累计建成5212公里,实现“三年见雏形”目标,并进一步健全碧道建设管理技术标准体系,编制《碧道工程规划设计导则》地方标准,印发碧道运行管护指导意见、公众文明公约,鼓励各地探索多元化管护机制。
广东河湖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坚持联动发力、精准治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围绕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饮用水水源保护、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和河湖生态修复等攻坚重点,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统筹推进生活、工业、农业污染防治,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系统治理,助力广东河湖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在2022年底,全省地表水质优良率(Ⅰ—Ⅲ类)达92.6%,创有考核以来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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