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出手规范债券发行业务背后:广泛征求各类主体意见反复论证 建立市场化约束机制 热讯

2023-06-21 21:14:04    来源:证券时报    

近日,交易商协会在人民银行指导下,针对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出现的部分债券发行流程不规范、发行定价不审慎、个别机构不正当竞争等情形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推动业务整体生态建设出发,系统梳理了发行全环链流程,按照市场化、透明化、规范化原则,提出了系列工作举措。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年来,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深度、广度不断拓展,竞争日益激烈,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债券发行工作中,存在部分主体发行业务流程不完善、发行定价不审慎、个别承销机构通过低价包销开展不正当竞争等情形,成为市场各方关注焦点,也制约了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证券时报记者从接近交易商协会人士处了解到,针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业务出现的新情况,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交易商协会系统总结前期发行自律服务实践,组织市场成员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173家市场成员的意见,覆盖发行人、承销机构、投资人等各类主体,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形成了针对性规范举措,并以《通知》形式发布实施。

上述接近交易商协会人士认为,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市场化约束机制,完善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管理相配合的管理模式,对于促进金融市场发展有重要作用。《通知》的发布实施将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有积极意义,利于促进发行业务规范,维护正常竞争秩序;夯实规范发展基础,促进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价格发现功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发行业务

整体来看,《通知》主要针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定价不审慎、低价包销换取市场份额、未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利率区间等乱象进行规范。

一方面,引导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通知》提出应参考国债、开发性金融机构债券、政策性金融机构债券收益率曲线、可比市场利率等,充分考虑债项信用、期限、流动性等因素规范定价。明确要求发行人不得以综合业务合作等方式干扰发行定价、不得违规指定价格。此外,通过引入预公告机制、强化询价操作规范,促进投融资双方定价沟通磋商,引导形成合理定价区间。

另一方面,提升簿记建档操作规范化、透明度。《通知》明确要求提升簿记建档过程透明度,簿记管理人应及时向发行人、承销团成员披露簿记过程信息,承销团成员应及时向投资人共享信息。针对簿记建档时间调整、利率区间调整、簿记建档工作信息保存、即时通讯工具使用等,《通知》也完善了操作规范。

此外,强化信息披露,规范余额包销。通过要求发行情况公告中披露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情况,发挥信息披露的市场化约束作用,引导激励提升市场化销售水平。明确余额包销的“量”“价”不得挤出有效申购金额、不得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

为确保新规顺利实施,《通知》合理设置了过渡期,明确提出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发行起始日在7月1日及以后的债券,均应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通知》还进一步强调了交易商协会对银行间债券发行业务自律管理安排。交易商协会将加强发行业务监管,对参与主体开展市场评价,接受市场投诉举报,对涉嫌违规的开展业务检查,并根据违规情形实施自律管理措施或给予自律处分。

维护正常竞争秩序规范发行业务反“内卷”

《通知》发布后,引发市场各界广泛关注、热议。业内普遍对《通知》予以肯定,认为当前债券发行承销业务非常“内卷”,《通知》的出台对一段时期以来债券市场发行乱象进行统一规范,限制了金融机构相互之间恶性竞争,让承销业务回归本源,有利于实现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上述接近交易商协会人士表示,《通知》从发行业务整体生态建设出发,系统规范了项目承揽、招标发行、簿记发行、余额包销、发行披露等各环节流程,提出了系列可操作、可执行的举措,同时强调了相应禁止事项,对引导市场规范展业、公平竞争将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价格机制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机制。上述接近交易商协会人士认为,《通知》的系列举措将促进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发行价格,引导市场资金合理配置,遏制部分机构盲目“垒大户”局面,推动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同时有利于货币政策等调控传导,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通过强化市场自律规范、竞争秩序,明确参与主体各方职责,引导市场参与主体牢固树立市场化、规范化意识,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基础。”上述人士称。

不过,部分机构也提出,鉴于《通知》中不少举措是首次提出,较前期操作有差异,希望协会后续加大对市场各方的培训宣导,特别是加强对发行人的宣导力度,并在执行中进一步指导承销机构规范开展业务。对此,记者了解到,交易商协会近期将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组织开展广泛宣介培训,便利市场参与主体充分掌握最新操作要求、规范开展发行业务,保障《通知》扎实落地。

[责任编辑:h001]
关键词:

相关新闻

联系邮箱:99 25 83 5@qq.com

备案号:豫ICP备2020035338号-4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产经时报 版权所有